山西: 到2030年能源电子产值规模超3000亿元

 山西省工信厅近日发布《关于推进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到2030年,山西省能源电子产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产值规模达30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和生态体系不断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广泛应用,培育形成若干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龙头企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健全。能源电子产业成为推进能源革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力量。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六部门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山西省能源电子产业规模实现快速增长,产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特色领域高端产品供给能力显著提升,重点领域融合应用加快推进,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建立。

到2030年,山西省能源电子产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产值规模达到300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和生态体系不断完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广泛应用,培育形成若干具有行业领先水平的龙头企业,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健全。能源电子产业成为推进能源革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力量。

能源电子产业是电子信息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融合创新并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是实施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深化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中坚力量。《指导意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构建产业生态体系为目标,做优做强山西省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等能源电子产业,稳固产业链供应链,狠抓关键技术攻关,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指导意见》提出十项重点任务,分别为:

一是做大光伏制造产业。围绕“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辅材-设备”光伏制造产业链条,加强上下游企业的培育和招引,突破TOPCon光伏电池等关键技术,加快发展高效低成本硅晶电池、先进适用智能光伏组件,提升规模化量产能力。支持发展高纯硅料、单晶硅棒、大尺寸硅片等产品,形成上游材料配套能力。加大对关键技术装备、原辅料研发生产的支持力度。鼓励研发推广无人智能化电站运维系统、安全便捷的户用智能光伏系统、移动能源产品等智能光伏创新产品。推动光伏组件回收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二是做强新型储能电池产业。围绕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全钒液流电池等新型储能电池领域,加强上下游企业的培育和招引,支持长寿命高安全性、大规模大容量储能等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做强锂电负极材料、隔膜材料等优势产品,提高整体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水平,做大产业规模,推进先进储能技术及产品规模化应用。支持发展电池回收利用产业。

三是做优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面向能源领域市场需求,丰富关键信息技术产品供给。发展功率半导体、LED、光电子器件等能源电子材料、元器件及专用设备、先进工艺。支持智慧能源信息系统及有关的先进计算、工业软件、传输通信、工业机器人等关键技术及产品发展,加快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5G、量子计算、机器学习与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能源领域的融合应用,积极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

四是推动能源电子全产业链协同融合发展。加大光伏、新型储能等重点产业链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延链、补链、强链,提升本地化配套水平,扩大智能多样化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能源电子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在光伏电池、储能电池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快智能工厂建设,推进关键工序数字化改造,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低碳深度融合,推动能源电子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五是健全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支持建立多类型研发创新平台,探索建立能源电子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形成一批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依托骨干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围绕太阳能光伏、新型储能电池、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等方面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大现有创新平台投入,开展能源电子领域“揭榜挂帅”,引导围绕制约产业链发展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开展技术攻关。鼓励建设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加强能源电子创新人才体系建设,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

六是培育壮大优势企业。集中资源加大优势企业培育力度,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挂牌上市、股权投资等方式,引导技术、人才、资金、项目等要素集聚,加快做大企业规模,发展成为产业优势明显、辐射带动作用大、创新能力强的行业旗舰。鼓励中小型能源电子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培育一批细分领域“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良好格局。

七是加快重大项目建设。鼓励各地立足实际,规划建设专业化、特色化的能源电子产业园区,加快推进光伏、新型储能电池、关键信息技术及产品等领域重大项目实施。持续推进“三个一批”活动,梯次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部门联动、省市联动,做好项目跟踪服务。能源电子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在规划、用地、环评、用电用能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八是支持重点领域融合发展。加大能源电子技术及产品在工业、通信、能源、交通、建筑、农业等重点领域的应用。鼓励依托工业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大型公共建筑等建设光伏应用项目,推进屋顶、墙面光伏系统研发应用,推动光伏与建筑建材融合,积极开展用能诊断、能效提升、多能供应等智慧能源服务,推进“源网荷储”融合应用。支撑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强化能源电子技术在煤炭领域的融合应用,推动安全智能开采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动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光伏发电复合开发,鼓励光伏农业新兴商业模式探索。

九是加大新兴领域应用推广。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推动能源供应多样化,提升能源电子在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水平。鼓励建立分布式光伏集群配套储能系统,促进数据中心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在全省重点推进发展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建立智慧化电力运行系统,开展电动车灵活充放电、大数据中心智能调度等智慧能源系统、智能微电网、虚拟电厂示范,加快适用于智能微电网的光伏产品和储能系统等研发,满足用户个性化用电需求。

十是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支持企业积极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能源电子发达地区,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实现跨区域供应链整合,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鼓励企业依托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等机制,加强全球化布局,依法合规开展投资、建立研发及产业中心,建设全球营销和服务体系,构筑互利共赢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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